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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16     浏览次数:11


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工学院基础研究水平和科研竞争力,鼓励广大教师围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积极开展前期研究,培育一批选题新颖、论证充分、基础扎实的高质量申报项目,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类别与目标

本次培育项目重点面向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培育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和面上项目培育。通过经费资助、专家辅导和过程管理,帮助申请人凝练科学问题、完善研究方案、打磨申报书,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力争学院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取得新突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工学院在职在岗、符合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拟申报相应类别项目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下列人员:

 1.2026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入评审环节、函评意见较好但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2.拟首次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3.具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拟申报项目的教师。

(三)申报要求:

 1.选题须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技术路线可行、有较好的前期工作积累;

 2.申请人须承诺在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时提交相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

 3.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

三、资助与管理

(一)拟立项培育项目8项,其中面上项目培育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4项,具体数量视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

(二)每个培育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从硕士点建设经费列支),主要用于开展前期研究、学术交流、申报书论证等,经费使用按学校、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育周期自立项之日起至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结束。

(四)培育项目实行任务书管理。立项后,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家论证和申报辅导,按时完成申报书修改完善,并在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中提交申请,并在2026年到2027年内公开发表SCI学术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未按要求完成申报任务的,学院将终止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学院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书》。

(二)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学院。

(三)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公示立项。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一)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学院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53910985@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1.2026年10月中旬:发布通知,动员部署;

 2.2026年11月中旬:学院组织评审、公示;

 3.2026年11月下旬:学院发文立项;

 4.2027年1月至3月:完成申报书打磨和正式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恪守科研诚信,严禁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过程中的科研不端行为,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联系人:曹振新;联系电话:13566784907。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学院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书;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学院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学院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浙师大行知学院工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2.2027年浙师大行知学院工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