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30 浏览次数:75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年级辅导员为副组长、若干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人数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现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议公示。
具体认定工作小组名单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箱等多种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工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工学院学工办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1338、15655610098
联系邮箱:xZgxyxgb2025@163.com
联系地址:1号教学楼408工学院学工办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