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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工学院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次数:529


为了加强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决定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所有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工作计划、选题与开题、初稿写作等情况。重点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的进展、图纸或软硬件成果制作情况。

二、中期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学生、导师自查和学院检查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

1.学生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自查表》(附件1),连同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在315日前交给指导教师;

2.导师自查:从选题、调研论证、文献搜集、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创新见解、论文撰写等方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注意引文、引言的注释(当页脚注),不可与参考文献一概而论。

3.专业、学院检查: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学生的论文完成情况,并填写《中期检查自查表》(附件1),形成工学院检查报告。

三、中期检查具体日程安排

2020320日,学生自查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连同其他材料交给导师;

2020325日,导师自查,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签好意见后连同其他材料交工学院综合办;

2020327日,专业抽查,每个导师抽2个学生,综合办将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发给相关老师评阅

2020331日,形成专业和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初步安排)

2020428日,各位指导老师将学生完成的论文电子稿上交工学院综合办进行论文检测,检测通不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20205月上旬,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答辩。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同学,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5月中旬),若第二次答辩仍未能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具体安排将视疫情发展和学院开学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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