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知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476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安恒创新奖学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科〔2018〕6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安恒创新奖学金”评比条例》(附件2)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具有正式学籍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6名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在职教师2名。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安恒创新奖学金”教师申请表》(附件3),于2018年12月3日(周一)之前,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佐证材料发送至2788742813@qq.com。
2.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安恒创新奖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4),于2018年12月3日(周一)之前,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佐证材料发送至2788742813@qq.com。
3. 工学分院综合办汇总并复核有关材料。2018年12月4日(周二)前将参评材料进行公示。
4. 分院组织“安恒创新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名单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工学分院综合办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安恒创新奖学金”评比条例.docx